新华社北京9月11日电 国务院日前印发《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意见》)。
《若干意见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、三中全会精神,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,坚守金融工作的政治性、人民性,以强监管、防风险、促高质量发展为主线,充分发挥保险业的经济减震器和社会稳定器功能,大力提升保险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,推进金融强国建设,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大局。
《若干意见》要求,深刻把握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主要内涵,牢固树立服务优先理念,助力筑牢经济安全网、社会保障网和灾害防控网。提出到2029年,初步形成覆盖面稳步扩大、保障日益全面、服务持续改善、资产配置稳健均衡、偿付能力充足、治理和内控健全有效的保险业高质量发展框架。保险监管制度体系更加健全,监管能力和有效性大幅提高。到2035年,基本形成市场体系完备、产品和服务丰富多样、监管科学有效、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保险业新格局。
《若干意见》强调,要严把保险市场准入关,严格保险机构持续监管,严肃整治保险违法违规行为,有力有序有效防范化解保险业风险。要丰富巨灾保险保障形式,积极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,扩大健康保险覆盖面,健全普惠保险体系,提升保险业服务民生保障水平。要聚焦国家重大战略和重点领域,服务科技创新和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,发挥保险资金长期投资优势,提升保险业服务实体经济质效。要持续健全保险市场体系,持续深化保险业重点领域改革,持续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。要提升产品定价精准性,提高数智化水平,增强保险业可持续发展能力。要健全央地协同工作机制,深化部际协调联动,强化推动保险业高质量发展政策协同。
1. 丰富巨灾保险保障形式
●坚持政府推动、市场运作原则,探索建立多渠道多层次巨灾保险保障机制。
●拓展巨灾保险保障范围。
●扩大综合巨灾保险试点。
●研发运用巨灾风险模型。
●研究探索巨灾债券。
●合理运用再保险分散风险。
●发展气候保险。
●健全保险应急服务机制,改进风险减量服务,支持防灾减灾救灾。
2. 积极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
●大力发展商业保险年金,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养老保障和跨期财务规划需求。
●鼓励开发适应个人养老金制度的新产品和专属产品。
●支持养老保险公司开展商业养老金业务。
●推动专属商业养老保险发展。
●丰富与银发经济相适应的保险产品、服务和保险资金支持方式。
●依法合规促进保险业与养老服务业协同发展。
3. 提升健康保险服务保障水平
●扩大健康保险覆盖面。
●丰富商业医疗保险产品形式,推动就医费用快速结算。
●将医疗新技术、新药品、新器械应用纳入保障范围。
●发展商业长期护理保险。
●持续做好大病保险服务保障。
●推动商业健康保险与健康管理深度融合。
●鼓励面向老年人、慢病患者等群体提供保险产品。
●试行区域保险药械目录。
●探索建立第三方服务机构“黑名单”制度。
4. 健全普惠保险体系
●实现基础保险服务扩面提质。
●扩大保险服务区域、领域和群体,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覆盖广泛、公平可得、保费合理、保障有效的保险服务。
●更好满足农民、城镇低收入者等群体保险需求。
●优化新业态、新市民等保险保障供给。
●大力推广意外伤害保险。
●鼓励发展专属普惠保险。
●完善普惠保险评价指标。
1. 聚焦国家重大战略和重点领域
●积极对接高质量共建“一带一路”等国家重大战略、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风险保障与融资需求。
●探索提供一揽子风险管理与金融服务方案,助力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。
●发挥共保体作用,服务国家重点支持领域。
2. 服务科技创新和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
●健全覆盖科技企业全生命周期的保险产品和服务体系。
●强化绿色保险顶层设计。
●提升农业保险和农村基础设施保险发展水平。
●加快发展海运保险,提高海运保障能力。
●研究探索国际道路运输风险分散机制。
●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,助力培育外贸新动能。
3. 发挥保险资金长期投资优势
●培育真正的耐心资本,推动资金、资本、资产良性循环。
●加大战略性新兴产业、先进制造业、新型基础设施等领域投资力度,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。
●引导保险资金为科技创新、创业投资、乡村振兴、绿色低碳产业发展提供支持。
来源: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